雨中的法律之光:正大所参加银环社区普法宣传活动

发表时间:2024-05-24 09:33

铁东区银环社区于2024年5月23日举行了一场普法宣传活动,尽管天空下着雨,但居民们的热情并未减退。活动邀请了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边万红、实习律师江歌、张玮航,他们不畏恶劣天气,为社区居民解答了一系列法律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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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活动现场,边万红律师耐心解答居民们的法律问题。居民刘女士问:“我购买了一批货物,让其他人代为保管,现在他却拒不归还,我该怎么办?”边律师回答道:“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以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您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。”对于货物被他人代为保管后拒不返还的问题,边律师提到侵占属于自诉案件,法律依据来自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中的侵占罪规定。侵占罪是指占有他人财物,意图非法占有,数额较大,拒不退还的行为。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,犯侵占罪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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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民王女士提出了邻居饲养宠物产生异味的问题。边律师引用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相关条款,向王女士解释道:“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停止侵害、消除危险、排除妨害、赔偿损失等。

除了解答居民的法律问题,律师团还向社区代表讲解了装修旺季的相关法律知识,包括装修的合理时间、在楼梯间堆放杂物的处理方法等。他们提醒居民在装修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避免因装修引发邻里纠纷。

社区代表们及社区居民表示,此次普法宣传活动让他们受益匪浅,不仅了解到了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,还学会了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他们希望今后能举办更多类似的活动,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。

  正大所供稿 宣表委 宫德龙 编辑发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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