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益普法 | 依法教子 共育未来发表时间:2025-11-27 10:31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,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。为响应辽宁省妇联家庭教育指导与咨询服务项目,11月21日,辽宁安捷律师事务所郑艳律师来到千山区东鞍山街道鞍山城村进行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普法宣传。 郑律师详细解读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核心内容。针对家长普遍关心的 “家庭教育为何是法定义务”、“哪些教育方式属于违法”、“遇到育儿难题可获得哪些社会支持” 等问题,结合典型案例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逐一解答,明确 “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” 的法律规定,打破 “家庭教育是私事” 的传统认知。以前总觉得教育孩子是自己家的事,想怎么管就怎么管,通过讲解才知道,忽视孩子的心理需求、用打骂方式教育都可能违法。 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施行,将家庭教育从“私事” 上升为 “公事”,推动学校、家庭、社会形成育人合力,把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,让科学育儿理念扎根社会、惠及家庭。 安捷所 郑艳 报道 宣表委 高莹 编辑发布 |